靈 修 小 品
(08/08/2010)
「碰巧」發生
湯貴 嫦
剛從波士頓渡完愉快的假期。於七月卅日禮拜五返回崗位,碰巧該天是第五個禮拜五,當晚沒有兒童活動,不用「站崗」。所以,當晚有位律師行的朋友「碰巧」有二張參觀曉士頓太空人壘球隊﹙
Astros ﹚的嘉賓券,因他正探望在聖路易的家人未能趕回參觀,所以,他慷慨地將入場券送我。滿懷興奮的我就和友人同往 Minute Maid
Park 球場。我們駕車到球場時,「碰巧」找到一個離球場很近的免費停車位。球賽進行了數局時,我們所坐的區又「碰巧」地獲贈一張四十四安士的飲料贈券。不久,
Astros 其中一個球員打了一個「全壘打」,壘球又打在 Chick-fil-a 的柱子,所以,每位觀眾在第二天都可以得到免費雞肉三文治一塊。加上當晚
Astros 又「碰巧」在主場比賽,夏天時,凡在主場比賽後都會放「煙花」。在爆破聲與閃耀的光芒下,我坐在廂座向天仰望,禁不住讚嘆神在該晚施行美善與恩典。無可置疑的是所有都是祂的禮物。若非神施恩,根本不可能發生這麼多「碰巧」的事。翌日,我重讀華萊士的「
The Divine Conspiracy 」。他說被神的美善所包圍是奇妙及幸福的。但只依靠祂的美善和恩典,並不能引發我們需要的改變,特別是在品格方面的改變。昨晚是何等奇妙,充滿神的手印,促使我更追求祂。可惜的是壘球賽和宏偉的煙花表演並不能使我更像主耶穌。除非我著實在生活的安排中來跟隨祂,並盡心盡意的為基督而活,否則我的內心並不會改變。上禮拜五神賜我、扔給我豐盛的恩惠,我雙手也小,也來不及抓住這一切。但現在球賽已結束,是時候離開座位而投入主的懷裡,著實在靈程生命裡依從某些屬靈紀律,讓神來塑造我更像祂的兒子耶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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